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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是一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以包装教育为特色,工科为主,工、理、文、艺、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校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愿意为学校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能吃苦耐劳,关心爱护学生。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工业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和财务管理岗位报名时间:201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23日17时止(休息日除外);应聘辅导员岗位报名时间: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6月26日17时止。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和财务管理岗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请自行到湖南工业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湖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情况一览表》(http://rsc.hut.edu.cn),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证和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发到邮箱hngdrsb@163.com。
现场报名:请携带下载并如实填写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湖南工业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情况一览表》直接到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报名。
报名地点: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88号科技楼227室,邮编:412007,电话:0731-22183227)。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教、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和面试。试教以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财务管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面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面试、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30%)。
面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笔试、试教: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试教。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试教以授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183227(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183090(学校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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