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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讨论 | 全民都在养国企,对国企改革的诸多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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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14:1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摘要:在公有制下的财政扩张,其实就是财富攫取的代名词。公有制的本质就是一种“国家资本主义”。古今中外的经验证明,国有经济并不能够强国。反之,国有经济的存在,破坏了规则的公平性。低效而腐败丛生的国企,成了沉重的历史包袱。

公有制(Public ownership)是一种相对于私有制的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生产资料所有制消失,生产资料不进行排他性占有。中国社会的公有制的表现形式可区分为“国家所有”及“集体所有”两种。“国家所有”具体体现为“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则体现为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认为,中国的集体土地所有制存在严重的弊病,症状主要有三:一是土地利用效率底下,二是集体组织腐败严重,三是农民利益无充分保障。基于此,土地私有化是一种可以考虑的改革方向,但工程浩大,也非意识形态所能容忍,所以,以集体土地流转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是现实的选择注1。
  
“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国有企业一直是中国政府支持和扶植的对象,大型国有企业也是中国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

  “国企改革”乏善可陈
  
先看一下10年前的国企状况。
  
《工人日报》(2005年12月20日)报道,据西安市国企改制中经济犯罪(资产流失)问题研讨会上透露,近5年来,该市的反贪案件约50%集中在国有企业。由于社会转型期法律制度不完善、 市场机制不健全、产权关系不明晰及监督管理不到位等多方面原因,国企改制成为经济犯罪的“重灾区”。反贪案件约50%集中在国有企业,这是西安市的统计数字,在其他地方是不是这样,这个数字的准确性有多高,不敢妄加推测,但可以肯定的是,国企的腐败问题确实十分严重,当然不只是腐败问题,还有工人的收入与管理人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工人的下岗失业问题,但腐败是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注2。
  
再看一下10年后国企的状况:
  
国有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具有决定性优势,特别是部分国企因其企业体量大、垄断性强、相对较封闭,更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央企虽然是一种企业组织,但它的决策、人事管理模式却非常近似于地方政府的一些套路。在现实中,很多地方党政部门出现的腐败现象几乎被原封不动地复制、克隆到央企。比如,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结党营私、带病提拔等。

  2015年6月18日,中央首轮巡视的26家央企中,已有21家的“体检报告”出炉。透过中纪委公布的这些央企巡视反馈情况,有一些腐败共性特别凸显。比如,在选人用人方面,“近亲繁殖”“小圈子”“亲亲疏疏”等表述词句反复出现。再比如,领导干部结成利益同盟,抱团腐败问题突出。此外,领导为亲属搞利益输送、财务管理混乱、干部“带病提拔”等已成为此轮巡视发现的高频问题。而在央企中普遍存在的“通病”,则是违反中央八条规定的“四风”问题。比如:中国电信的突出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致使一些领导充当掮客聚敛钱财,豪华享乐;南方电网的突出问题是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检监察机构缺乏责任担当,致使一些领导利用电力项目寻租,谋取不正当利益,公款吃喝,豪华享受;中石油、中海油的主要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治党不严,以致用人不正,“近亲繁殖”,小圈子盛行;中国移动的突出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履行不力,致使一些领导通过对外合作输送利益,吃里扒外,侵吞国资,高发腐败……

  “体检报告” 在量化分析后进一步指出:11家央企有领导为亲属搞利益输送,4家央企有领导“蚕食国资”,3家央企存在严重的权力寻租乱象,8家央企账本有“猫腻”,3家私设“小金库”, 8家央企存在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8家央企存任人唯亲、搞“小圈子”现象,20家央企存在“四风”问题注3。

  多年来,“国企改革”的老调不知重弹了多少次,但就是难有实质性的进展。国有企业的改革基本乏善可陈,但“国有企业是政权的基础”的论调再度泛起。

  为什么国有企业应占经济主体?流行的“非官方”理论有两种,一是何新的保守理论,怀疑市场,相信国企解决失业问题,国企解决贫富分化问题;二是林毅夫的激进理论,同样怀疑市场,他说:现代经济增长是一个持续性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过程,应当由政府和国企主导。但都经不起推敲。

为此,王涌一针见血地指出,国企是政府投资的引擎,除此显性功能外,国企特别是央企和垄断性国企,还具有隐秘的政治功能,在于:一是通过垄断资源和垄断行业,攫取巨额利润,向政府输送,成为执政的经济基础;二是遮蔽和粉饰特殊的统治成本的功能,大量非正常的政治费用需要通过国企的平台转移和支付,国企成为非正常政治活动的小金库。

  这两种隐秘的政治功能决定了国企治理结构的先天缺陷,主要表现为:一是政企不分,二是家长制,三是财务不透明。

  国有企业公私融合(PPP)改革虽然热闹一时,但不是国有企业在战略层面上的改革。国有企业的严重腐败有目共睹,高层权衡利弊,依然不弃,仅以加强党在国企中的领导地位作为遏制腐败的药方。在国企改革上,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政权根基是改革不可触碰的巨石。

  但是,所谓“国有企业是政权的基础”,这是一个相当简单化的论调,折射出一种危险的简单化的思维模式。垄断国企既为政权输血,也向市场和社会吸血,是一把双刃剑,必将害死市场,进而危及政权注4。

  对“社会主义改造”的反思


  众所周知,当今体量庞大的“国有企业”,来自于中共建政之初,对于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其中,对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三大改造的重点。这是中共建国后仅几年就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生产资料公有化运动。

  这里仅举两个例子,也许可以从中一窥这场“公有化运动”对于一个时代的深刻影响。

  1952年2月8日,在从香港返回大陆的两年之后,民生公司创始人卢作孚在重庆的家中自杀身亡。那时,卢作孚为了解决民生公司所面临的困境,向政府提出了公私合营的请求。而中共对此也表现出足够的善意,在新政权看来,民生公司是公私合营的一个标本,希望它的模式将成为今后大规模公私合营的一个范例。然而,当一段表面上看似融洽的关系开始以后,始料未及的变故却一一来临了。船王之死,正表现了资本家们在新时代里的不安,同时也为即将来临的一场风暴拉开了序幕。

  据上海从1月25日至4月1日的不完全统计,因运动而自杀者就达到了876人,平均每天的自杀人数几乎都在10人以上。而且,有不少资本家更选择夫妻一同自尽,甚或带着孩子一同自杀,更足以见这场运动之激烈和对资本家精神冲击之巨大。

  到了1956年,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在全国范围内达到高潮:原有88000余户资本主义工业,已有99%实现了所有制的改造;全国240余万私营商业户,已有82%实现了改造。

  另一个例子,是新政权建立之后,在“人民出版事业”的旗帜下,商务印书馆这个昔日出版帝国的易帜。

  张元济一直是商务的灵魂人物。正是因为这位"学识广博"、"眼光远大"的清末维新派人物,让商务印书馆从一家小小的印刷作坊,发展成为中国首屈一指的现代出版企业。30年代初,商务年出版图书近千种,占全国年图书品种总量的40%以上,而据美国学者白鲁恂所言,抗战爆发前夕,商务一年的图书发行量相当于整个美国出版业的发行总量。

  1950年底,出版总署将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开明书店、三联书店、联营书店等五家单位的发行机构,以公私合营方式合并成立了当时仅次于新华书店的全国第二大发行系统--中国图书发行公司。

  1954年1月29日,出版总署和商务印书馆共同组建高等教育出版社筹备处,成立北京、上海工作组,以上海工作组为重点,核实资产,定于1954年4月1日前完成商务印书馆全面公私合营的手续。从此,这个出版帝国,在新的时代里逐渐坍塌,被迫易帜,成为“人民出版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新历史合作社:《1953,中国商人的生与死》,载2013年7月14日共识网)。

  所谓公私合营,不仅摧毁了一个财富的制造者阶层,而且中断了财富的累积,毁掉了商业精神,直到三十年后,我们经过艰难的“路线斗争”和观念冲突,才重新确认了财富和财富制造者的正面价值。

  而且,“公私合营”的本质,不仅仅是“改造”,在某种意义上,更是一种“剥夺”,甚至“没收”。

  问题是,经过“改造”的公有制企业,经过30多年的运营,并没有像当政者所预期的那样,焕发出蓬勃发展的生命力。反之,绝大多数公有制企业,经营不善,难以为继。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国有企业的改制自然被提到了执政者的议事日程。

  如果按照所有权的关系,将当年被迫接受“改造”的企业,重新返还给它们的所有者,那也还算公平。但时移世易,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了。

  结果,在新一轮国有企业的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势不可免,权力者利用改制过程中的天然优势,使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成为个人的资产——这就是今天新的权贵资本的来源!

  半个世纪过去后,人们回顾当初的这个“运动”,发现,它“在本质上是对现代工业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反动,其后果至今还在对中共领导经济发展的观念发生重大影响,其思维惯性甚至仍在误导着中国眼下经济发展的方向。”注5

  以为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有、取消生产要素市场、国家按照计划配置资源安排生产,就能消除资本主义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比例失调和周期性的生产过剩、经济危机,仅是一个一厢情愿的幻想。市场经济虽然产生产品过剩、经济危机,但通过国家运用经济杠杆进行宏观调控,可以把这种失衡降低到最低限度,且可以自行愈合;而计划经济虽然表面上没有产销、供需失衡,但它内在的比例失调却是永久的,不可能自行愈合的。

  在对社会经济发展内涵和自然法则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人为的经济计划盲目性更大,它无法和社会经济肌体内在的“生命信息”和“基因图像”相吻合,因而它能使整个工业化进程迷失方向。

  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皇权专制时代,虽然以皇帝为代表的国家政权对社会的经济生产活动进行严密的行政控制,但用政治、行政权力掌握几乎全部生产要素随心所欲地组织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恐怕还很罕见。

  当所谓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实际上国家就在法律意义上掌控了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同时也就意味着国家不经过市场调节就可以任意动用和调动社会的所有生产要素、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财政资源。

  在资本主义自由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作为资本的私人占有者被高额利润的诱惑所驱使,也会产生盲目投资的冲动,也会因此出现生产过剩和周期性的经济危机,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但市场调节的作用和平均利润率之手会很快让盲目投资的资本家掉转船头,自发调整投资方向。

  但是,在国家剥夺了生产资料所有权、因而失去生产要素市场和自发的消费品市场后,政府的投资就是在没有市场需求指引下的盲人摸象。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取得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平衡,就必须解决放飞的风筝如何牵线落地的问题。

  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在工业化初始阶段,资本的原始积累都是不可避免的,在这种积累中采用剥夺大部分社会成员生活资料的手段也是正常的,其效果往往也是显著的,但再说一遍,这仅是权宜之计,是不能长期使用的。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工业化进程只有走向以提高整个社会消费基数和全体人民消费水平为主要目标和主要路径的发展轨道,才能进入真正的良性循环注6。

  对“国有经济强国论”的反思


  为什么中国历代王朝都坚持要垄断或控制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当然,其原因与统治集团的利益有关。统治集团通过建立国有企业以控制关键性资源和垄断最有利可图的行业,能够获得巨额租金和垄断利润。

  在中国,此种合法性即是政府主张的国家垄断的正当性,其核心观点认为,把国有经济做大做强,能够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国家必须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必须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保持垄断或控制地位。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正汉则把此种关于政府垄断的合法性主张简称为“国有经济强国论”。

  曹正汉仔细梳理了“国有经济强国论”的历史渊源:

  在中国历史上,人们很早就认识到市场经济能够促进国家繁荣和民众富裕。司马迁盛赞市场经济“上则富国,下则富家”,其原因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激发每个人创造财富的潜能。

  法家从巩固统治者的政权、增强国家对民众的统治能力出发,论述如何制定经济政策,如何设计经济制度,其思想形成法家的统制经济思想。此种经济思想与英国十八世纪亚当·斯密时代的政治经济学形成鲜明对比。

  与亚当·斯密“富国裕民”的目标相比,法家着眼于“强国治民”,即如何运用经济政策达到增强统治者的国力、使民众易于统治之目标。其中一项主要的经济政策即是由国家垄断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限制民间自由经营,使得民众更易于接受国家的支配。

  “国有经济强国论”起源于法家的统制经济思想。此种经济思想形成于战国至西汉时期,并在汉武帝时期大规模付诸实践,其理论主要是《商君书》的农战理论和《管子》的轻重论。其中,《管子》的轻重论是集大成者,它系统地论述了国家控制和垄断市场的理论基础与政策主张,并为后世统治者基本沿用。

  “以轻重御天下”是《管子》轻重论的核心思想,其含义是统治者要达到增强国力的目的,就必须掌握对民众的轻重之势,在经济上取得对民众的支配地位,从而使得民众易于顺从国家的统治。为此,轻重论者提出的主要政策有两项,一是“掌握予夺贫富之权”,一是“为笼以守民”。

  掌握对民众的予夺贫富之权,就是由国家控制民众的经济命脉,使得民众在经济上高度依赖于国家。

  “为笼以守民”的主要措施是“官山海”(《管子·海王》)与“官天财”(《管子·山国轨》),也就是对重要资源和主要行业实行国家垄断。

  清政府采用李鸿章的主张,实行“官督商办”或“官商合办”,此即“官为维持,商为承办”。“官为维持”是指由政府官员控制企业的决策权和人事权,“由官总其大纲,察其利病”;“商为承办”是指吸引商人投资,由商人承担经营责任和经营风险,“所有盈亏,全归商人,与官无涉”(《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十:《试办招商轮船折》)。

  张之洞发展了李鸿章的“官为维持,商为承办”的思想,提出“利权分开论”,以论证“官督商办”的合法性。

  李鸿章的“官督商办论”和张之洞的“利权分开论”,是“国有经济强国论”的变种。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传统的“国有经济强国论”开始转变成现代的国家统制经济学说。统制经济学起源于德国和意大利,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和三十年代初传入中国,它主张政府对经济活动实行全面控制,由政府直接组织或指导全国的生产与交易活动。统制经济学与法家的经济思想是相通的,都是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和增强统治者的国力注7。

  两千多年来的中国历史表明,由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虽然在短期内统治者获得了可观的利益,但是,并没有真正带来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没有在长期内巩固统治者的政权,反而导致国家积贫积弱,最终引发社会动乱和王朝崩溃。

  1998年以后,经过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中国的国有经济已大规模收缩,但是,仍然在国民经济中保持控制地位,垄断或控制了金融、石油、石化、煤炭、有色金属、电力、电信、铁路、民航、海运、食盐、烟草、军工、粮食进出口贸易等关键性行业或这些行业的关键领域。以国有经济在全国GDP中所占比重来衡量,中国的国有经济所占比重目前约为25%左右。25%的比重是什么概念呢?世界银行曾经统计了76个国家在1978至1991年间的国有经济比重(不包括中国、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结果如下:发展中国家的国有经济占本国GDP的比重平均为10.7%,发达国家平均为4.9%;在发展中国家中,非洲国家的此项比重最高,平均达到18.4%。我们再按国别来看,在这76个国家中,发达国家的国有经济比重普遍较低,如美国为1.4%、英国为4.6%、德国为7.1%、法国为10.5%。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的都是贫穷和政局不稳的国家,如阿尔及利亚(64.6%)、埃及(34.1%)、苏丹(48.2%)、圭亚纳(41.2%)、委内瑞拉(23.1%)、赞比亚(30.9%)、扎伊尔(22.8%)、突尼斯(30.2%)等。

  通过做大做强国有经济来增强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并在长期内巩固国家政权,这种观点在国际上是不成立的。我们还可以用另一个事实来反思这种观点:有一些国家,其国有经济在本国经济中所占比重一直很低(如当今美国和历史上的英国),但是,却具有强大的国际竞争力,其国内政治也能保持长期稳定。

  以美国来说,美国法律对政府从事经济活动有严格限制,国有企业只允许从事私人无法做、做不好或无利可图的公益行业,如邮政、公共交通、自来水供应、污水处理、博物馆、森林公园、水利工程、航天、养老、医疗保险、存款保险等领域。

  从总体上说,美国的国有企业主要是从事公益活动,提供公共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更不会在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如金融、电信、能源、交通运输、军工等)占据控制地位。但是,这并不妨碍美国从一个穷乡僻壤的农业国一跃成为当今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同时,也不妨碍美国保持国内政治的长期稳定。

  所以,无论是从中国的历史教训来看,还是从国际经验来看,“国有经济强国论”都是难以成立的注8。

  有学者从整体上考察了毛泽东时代的经济后认为:整体表现:经济增长达不到世界平均水平,几度衰退;改革前30年,中国GDP和人均GDP增长率均达不到世界平均水平;在大跃进和文革时期整体衰退:损失达5000亿元,相当于人民三十年辛勤劳动积累起来的一份家当;改革前的重工业给改革后的经济增长带来哪些贡献有待评估,但至少产业的结构失衡阻碍了经济发展;毛泽东时代的工业化有所发展,但工业化程度依然很低,结构失衡,轻工业薄弱,人们生活并没有得到改善注9。

  而被执政者赖以为“政权的基础”的国有企业,其经济表现,不仅使人大跌眼镜,更是到了令人愤怒的程度。

  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预算内收入来源经历了从以税收为主向企业收入为主的变化。1950年,全国财政收入62.17亿元中税收和企业收入分别为48.98亿元和8.69元,而在10年后的1960年,两者分别为203.65亿元和365.84亿元。这一转变是经济国有化、计划化的结果,国有企业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改革开放之后,通过利改税等改革,并因国企经营困难,从1985年到1993年,国有企业提供的财政收入和财政对它们的亏损补贴分别为505.82亿元和4198.94亿元,前者不及后者的1/8注10。

  财政扩张:财富攫取的代名词


  学者张光认为,财政扩张是中国官僚体制在正常年代的本能动作。张光从检索财政收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的变动及其决定因素这一角度出发,历数了中共自建政以来,国家权力是如何扩张和收缩的,哪些因素决定了权力扩张和收缩的边界。

  第一个值得注意的观察点是,在建国初,中国财政规模即达到接近GDP三成的规模。这表明中共国家建政伊始即有强大的财政动员能力。

  第二个重要的观察点是,在1960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达到47.4%的历史最高点。这是1959年庐山会议彭德怀等被打成反党集团后大跃进愈演愈烈的结果。1960年的中国是一个非常贫困的低收入国家,国家唯有通过剥夺民众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才能使财政收入达到占GDP近半数的规模,而这是导致数以千万计的中国农民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1961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急降13个百分点,说明中共财政汲取动机再大,能力再强,也不得不在生死存亡的自然铁律面前低头让步。

  第三个观察点是在文革的高潮期,财政收入规模从1966年的占GDP的34%降至1968年的25%。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共政权为了“抓革命”(为其极左的政治意识形态目标和党内政治斗争目的)不惜牺牲稳定与秩序,何况财政收入。同样的理由亦可解释为什么财政规模在1973年邓小平复出的当年爬升至近37%的高点后,又在党内路线斗争白热化的1974-1976年之间有所回落。毛泽东逝世之后,中共党内政治路线斗争即便有,已不会对财政规模产生任何显著影响。

  第四个观察点是在1978-1980年的“洋跃进”期间,中国的财政规模迅疾跃升至占GDP比重40%的水平。但由于基本建设摊子铺得过大,造成财政、信贷、外汇的全面紧张,难以为继,以至于不得不进行经济调整,比如,与日本合作的宝山钢铁工程将进口设备就地封存,停工待建。这在财政规模上的反应,就是1980年到1982年,财政收入占GDP比略有回落。但是,一旦迫在眉睫的危机解除,财政收入规模马上在1983-1985年之间回弹至40%以上的水平。这些发展显示财政扩张是中国官僚体制在正常年代的本能动作。

  张光指出,1985年到1993年的财政包干时期,是中共建政以来唯一出现的一段依靠制度性因素控制甚至压缩财政规模的历史时期。这一发展为80、90年代的市场导向改革,国退民进打开了一扇重要的机会之窗。分税制的实施彻底消除了中共国家内控制财政规模和权力扩张的制度性因素。

  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和人社部最近公布的数据表明,在2014年上半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74638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2596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7096亿元;而2014年上半年GDP为269044亿元。据此计算,在不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并扣除社保基金收入可能部分来自财政补助(3000亿元左右)的情况下,上述三项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达42.6%。照着这个势头,在习、李第一个任期内,中共国家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突破历史最高点47%未必没有可能。

  1960年中国人民为中共国家权力的恶性扩张付出了何等的代价。殷鉴不远,为政者当反省注11。

  国家主义还能走多远?


  学者荣剑认为,目前,国家直接和间接掌握的资源数量大得惊人,由资本和权力结合形成的权贵资本,占有着国家和市场的双重优势,构成无可匹敌的庞大利益集团。国有企业占据垄断行业,谋取高额暴利,却从不分惠于国民,“国有”其实徒有其名,仅是少数人的谋利工具。国家全面介入经济领域,权力和资本频繁交媾,道德约束和制度约束双重缺失,使得腐败难以从制度上根除,执政党信用和形象已经受到严重败坏。这样的制度安排已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

  对于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客观作用,我们不能否认,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确实是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实现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国家主义体制是一种缺乏民众参与的、毫无约束的发展模式。国家低价大规模征用农地,各种疯狂的拆迁,放纵资源的掠夺性开发,环境保护的低投入和软约束,以及脆弱的财产保护体制和尚不具有独立地位的司法体系,都是为这种发展付出的巨大代价。

  这样的制度安排能否作为永久性的制度安排?其制度优势能否继续有效?以前那些可以忽略不计的制度成本代价在以后的发展中能否继续承受?说到底,国家主义还能走多远?

  中国三十年改革,绩效明显,但制度没有创新,国家仍然全面控制社会,主导社会发展。没有制度变革,仅有经济发展,就谈不上完成社会转型,也谈不上进入现代国家行列。中国在许多领域已经高度现代化了,有些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都后现代了,但现代性的主要指标:公民社会、宪政制度、私有财产保护、自由的思想和表达、政治参与和民主权利、社会知情和监督、文化多元和社会协商,均未作为新的制度要素引入到现行制度安排中;相反,在国家力量日渐增长的过程中,依附于市场力量而滋生的社会自主性不断遭到限制和挤压。制度变革无法完成,中国仍将是前现代社会。中国面临的历史性任务,就是从前现代社会转向现代社会。

  当前,国家权力以一种新的方式在膨胀,权贵资本主义的危险越来越大,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全因制度不公,思维陈旧,与人民为敌,酿小患而成大乱。这样的制度安排已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新的以国家为对象的改革,既应从经济领域入手,实施国家退出政策,调整国家调控方式;更应从政治领域入手,以政治体制改革推动宪政制度建设,完成制度根本转型,迈入现代民主国家行列注12。

  国企的存在破坏了规则的公平性


  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天敌,但中国的《反垄断法》目前并不适用于行政性垄断,这致使央企可以轻松享受垄断利润。显然,这是最大的不公平。如果允许腾讯等公司获得电信牌照,中移动等三大电信公司股价将一泻千里。此外,由于国企与政府的“天然的联系”,国企在土地、税收/补贴、信贷、审批诸多方面都享有优势。18届3中全会提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但实践证明,正如胡祖六所言:“只要有国企就不可能公平竞争”。

  由此可见,国企改革,不仅仅是为了让国企更有效率,更是为了建立所有企业公平竞争的体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认为,国家持有太多资产、控制太多经济资源、对行业准入进行审批、对企业经营进行干预和管制,除了带来一些远期经济上的消极后果外,还会对宪政法治带来深远的影响。国有企业的存在威胁法治精神、破坏规则的公平性,因为在法律、规则和政策面前,国企和民企是不平等的。

  如果去了解一下近现代史,我们就可以发现,凡是有过公有制历史的国家,宪政都不是它们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比如前苏联、前东欧、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相比之下,那些宪政法治比较可靠的国家都是私有制国家。为什么?这应该引起我们的思考。并不是说私有制会必然导致宪政法治,私有制不是宪政法治的充分条件,但是必要条件,国有制或公有制必然会导致宪政法治的缺失。

  陈志武运用新政治经济学的量化方法,按照从1970到1991年每个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占GDP的比重,把64个国家分成三个等份组。结果,他发现,国有企业投资占GDP比重越高的国家,其法治指数就越低,宪政水平越低。在搜集的72个国家的数据里,他发现,政府开支占GDP的比例越高,法治水平就越低。用我们的话来说,政府越穷的国家里,法治水平越高。

  以国有经济唱主角的国家,不可能是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经济的第一原则就是自由选择,是规则对所有参与者平等。但是,因为国有企业的股东是国家,这就使国有企业在法律面前比民有企业更为优越。非国有企业、私人企业无法在法律和强制力面前与国企平等。一个国家如果采用国有制,长此以往,即使起初是法治,也会慢慢腐蚀蜕变。

  建立法治社会的理想非常美好,但是,只要国有企业大量存在,法治只能是一个愿望!

  厉以宁教授曾说,国营企业打官司输了,可以执行,可以不执行,而对民营企业就毫不客气。国企挤压了民企的资源占有空间;各级官员的权力寻租又极大地增加了民企的经营和创新成本,与之相伴随的,还有不确定的市场风险……民企的经营环境之恶劣,可想而知。

  国有制是什么意思?就是让生产资料都由国家来掌握。如果当年英国可以推行全面的国有制的话,我相信英国的国王在那时一定会认为英国对他像天堂。因为那样的话,他就用不着求议会了。没有什么制度安排比全面国有更有利于国王的为所欲为了。“富政府”之下,权力会压制权利,而“穷政府”使国家权力有求于老百姓,权力才可能让位于权利。因此,我们应该看到,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不仅是一个经济效率的问题,更是一个事关民主宪政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说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很有道理注13。

  全国人民在养国企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认为,国企只是打着“国企”的旗号。其实不是国企在为中国做什么贡献,而是全国人民在养这些国企。

  国企最重要的问题是,这样一种产权形式不适宜在经营性领域存在。如果国有企业在经营性领域存在,那么就相当于政府进入了商业活动。而政府在维持市场秩序的过程中,有提供公共物品,并作为一个中立者进行公正裁决的一个角色,我们叫做裁判员。如果国企在经营性领域去活动的话,那本身跟政府的职责是矛盾的。所以,我们的基本主张是,国企要全部从经营性领域退出,不但是竞争性领域,还包括经营性领域。这是非常清楚的,包括垄断性领域注14。

  实际上,所谓国有企业的“国”显然是指国家,而根据中国宪法,这个国家是人民主权的国家,因而“国企”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这意味着全国国民都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而今天张嘴闭嘴所谓“国企”者,实际上是指国企的管理集团。因而,当涉及国企之“国”时,应是指作为企业资产所有者的全体人民,而企业管理集团则是相对于“国”的受托管理者,是一群私人。

  在现实中,以十三亿所有者之众去监督国企管理集团是不可操作的。因为十三亿分之一的权利不会使任何一个所有者有动力去监督,更何况监督所要耗费的制度和技术成本非常高昂。在现有制度结构中,我们委托了国资委去监督,但结果是令人失望的。我们没有看到它在履行监督职责。我们没有听说在央企挖出的那么多贪腐分子哪一个人是国资委揭露的,它反而差点让一个大贪腐分子坐稳它的主任交椅。如果周永康及其“石油帮”明目张胆的巨额贪腐都没有监督出来,那些小一点的隐蔽一些的问题更无从谈起了。

  国企不仅以其低效率和不公正拖累经济增长,而且以其生存方式毒化我们的社会风气。这种生存方式使市场拼搏者输,恃宠而娇者赢,增长焉可持续?这说明改革国企的问题已经不是理论上的争论,而是一个迫在眉睫的现实问题。

  天则经济研究所在2011年提供的报告《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和改革》中认为,国企管理层给股东提供的成绩单是一份假的成绩单。我们委托他们经营的国有企业资产(据说约100万亿元)不仅一分钱没赚,还吃掉了我们的其他资产(如土地、自然资源等)的收益。他们还要以这份假成绩单向我们邀功,说他们做得很成功。这种行为比单纯的亏损还严重。说得轻点是向股东提供虚假信息;说得重点,就是“欺君之罪”。当然这里的“君”就是人民。

  报告还进一步指出,将2008年到2013年的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加减合并,余额仅为298亿元,这与六年11万多亿的账面利润(财政部口径)相比,简直就是微不足道,而且还随时可能投回到国有企业。据此,基本上可以认为,我们托付的100万亿国有企业资产,再加上其他国有资源的投入,国企管理层自1994年到现在,基本上没有给股东回报注15。

  国企改革是个政治问题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特约撰稿人张立伟认为,随着中国经济数据的全面下滑,国企改革已经刻不容缓,中国经济应该开放由国企垄断与行政管制的市场空间给予民间资本,才有可能产生新的经济增量。

  中国执政党合法性的巩固,是通过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即“以发展求稳定”的逻辑。当经济增长放慢时,这种政绩型合法性就会受到挑战,并暴露出社会不公等深刻矛盾。

  党国体制的基础是党(党政不分)控制一切资源(所有权)。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直接掌握企业所有权并通过这种产权来控制企业与职工。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国出现了产权结构的双轨制,即公有制与非公有制。政府可以将党组织建立在国有部门并直接控制这些资源(所有权),赋予他们垄断租金和特殊政策照顾,但在非公有制经济部分,党因不掌握所有权而无法直接管理。

  在启动改革之前,公有制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础,但是公有制的低效又在削减政权的治理能力与合法性,就像苏联那样处于短缺经济的穷苦之中,这构成了改革的最初压力,但对国有企业治理上的“放权让利”并未涉及产权,国家财政越来越无法负担沉重的国有企业成本。

  一种被西方称之为“国家资本主义”的中国模式成为全球争议的对象,有的后发展国家开始模仿,而市场国家则抨击这种模式的不公平性与不可持续,这又被意识形态者加以排斥并认为是阴谋。这是一种明显的误解,是被意识形态与利益蒙蔽的假象,事实上,中国模式已经暴露了不可持续的危机,生产要素的垄断与行业管制,已经让这个国家的生产效率越来越低,并面临“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在中国,最有势力的选民无疑是具有垄断地位的国企集团,而且他们几乎等同政府本身。

  如果继续打破国有垄断与行业管制,国家权力基于产权结构的安排必然陷入更大的不稳定性,这就是执政党在当前国企改革中的政治困境与潜在的不安全感。由于改革停滞、国进民退以及社会矛盾激化,相当一部分民间资本随着移民潮而出逃,因为他们与执政党同样缺乏安全感。正如中国所发生的,民营企业家与社会精英移民的数量远远高于进入体制内的规模。

  中办要求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要求实现50人以上非公企业有党员。这种在非公企业加强党的力量的做法在很早之前就开始推进,但收效甚微。在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不可能处理好党对社会的控制与产权保护、经济增长、阶层和谐等之间的关系,而且只会增加非公企业的不安全感。

  问题的根源在于,党以产权为基础,很容易演变成特殊利益团体。执政党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应该超越产权结构,为全体国民与市场制定一系列民主的和法治的公平规则,并接受国民的监督。也就是说,党应该是“全民党”,其执政基础是国民的支持而非对资源与产权的控制,否则,市场经济的演变必然与上层建筑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注16。

  公有制是奴隶制的翻版


  学者胥志义认为,私有制是一种自然秩序,而公有制则是奴隶制的翻版。

  公有制是在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形成的。表面上它只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实际上它通过行政权力,把所有生产成果收归“公共”或“国家”所有。所以也实际上消灭了劳动和技术的私有。因为当个人或生产组织不能直接获得生产成果,拥有这种生产成果的所有权时,劳动或技术的私有就变得无意义。不用说那些必须实行组织化生产,资本投入是国家的企业,即“公有制”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不归这个企业私有,而要归“公共”或“国家”所有;即便是中国的农民和服务行业人员,本是个体生产,自已劳动自已获得劳动成果,政府也通过强制力实行行政化的集体生产,其根本目的,也是把生产成果收归“公共”或“国家”所有。然后国家通过权力再对这些生产成果进行分配。个人所得并不是因个人的投入(包括劳动技术资本)而直接获得生产成果(这些成果都被国家收去了),而完全取决于国家的分配权力。权力可以给你,也可以不给你,可以给你多,也可以给你少。从而消灭了微观上的私有制。

  社会主义否定资本对财富生成的作用,要实行按劳分配。但个人创造的生产成果归个人私有,组织创造的生产成果归组织私有,才是真正的按劳分配。生产成果一归国家所有,按劳分配反而无法实现。因为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用劳动成果来衡量,是最为直接和准确了。个人劳动成果个人所得,两个人的劳动不同,所得成果不同,正是按劳分配。同样,两个生产组织由于管理不同效率不同,导致成果不同,按成果来决定两个组织的收入,也是按劳分配。国家把生产成果收归国有,个人或组织并不拥有生产成果的所有权,即生产成果的私有,如何是按劳分配?其实,社会主义没有按劳分配,国家给你的那一点与他人略有差别的钱,只是为了维持你的基本生计,是对你的一种恩赐。即便国家经济发展了,国家给予个人的恩赐更多,也不是你的劳动挣来的。公有制通过截断实际投入与成果之间的逻辑联系,使国家(实际上是官员)获得分配权力的垄断。

  显然,公有制与奴隶制虽然在制度上,主体上,方法上,主观目的上有所不同,但都是通过消灭生产成果的个人私有,形成剥削压迫个人的实际结果。公有制是奴隶制的翻版。

  公有制毁灭自由。实现公有制的国家无一不是把社会变成了一个国家级别的组织。这一组织既是生产组织,又是行政组织,甚至还是军事组织。不单经济活动,而且文化活动,社会活动都纳入国家管理。每一个人都依附于组织之中,做一个锣丝钉,生产由计划决定,工作由组织安排,收入由官员确定,行为由领导指挥。在这样的体制下,几乎所有的个人行为包括思想都置于国家领导和指挥之下。社会被消灭,个人成奴隶,何来独立性,何来自由?显然,公有制与自由是不相容,甚至是相悖的,共产主义怎么可能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注17?

  破除“公有制迷信”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回顾了两次“解放思想”的过程:

  第一次解放思想是十一届三中全会,突破了“两个凡是”,人民公社解体,启动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连下来的两年里解决了解放后27年始终没解决的吃饭问题,到现在中国人没有挨过饿。如何喂饱十多亿中国人的大难题,由于解放了思想很容易地解决了。解放了什么思想禁锢?就是对农业所有制越大越公越好的迷信。

  第二次思想解放是在1989年以后,中国遭到国际制裁,国内左倾思潮大泛滥,认为任何赚钱的想法都是资本主义,要回到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来。结果是接下来的两年,1990年和1991年,市场萧条,经济增长完全停滞,三中全会后的蓬勃生机嘎然而止。邓小平感到情况不妙,这并不是他所期望的状态,于是发动“南巡讲话”。其中最关键的两句话是“不要问姓资姓社,逮着耗子就是好猫”,实际上就是突破了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迷信。接下来私营经济有了跳跃式的发展,奠定了以后20多年高增长的基础。

  现在中国面临的困难并没有前两次那么严重,但是病根子是相同的,都是公有制的迷信没有突破。首先是国有企业的低效率,它们占用了巨大资源,无论是资金、土地、矿藏或各种配额,可是产出却很低。由于资源使用的不公平,还损及了社会其他经济成分获得资源的机会,降低了全社会的资源使用效率,拖累了整体经济的发展。这方面的问题已经有充分的研究做出证明。其次是国企内部贪污腐化,这在私企里面发生的可能性较低。

  茅于轼指出,三百多年前英国哲学家洛克曾经说过“财产不可公有,权力不可私有”,实为至理名言。赞成财产公有的人未必愿意把自己的的财产拿出来变成公有,让大家分享。相反,多半是想让别人的财产通过公有,自己能沾点光。所以公有制表面上的公平容易变为实际上的欺骗和掠夺。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必须严格保护私有财产。所以才有“保护私产是道德之神”的说法。反过来看,财产公有往往发生在公有公平的口号下,实际上是你抢我夺,社会道德全面败坏。这一点在国际和国内的现代史中可以得到印证。

  洛克的名言只是理论上的判断,而中国的实际经验更充分地证实了这个判断。可惜的是中国至今并没有觉悟到公有制的局限性,还迷信它的优越性,不愿意对它进行客观的讨论。如果不能解放思想,走出对公有制的迷信,中国经济困境很难有突破性的解决方案。

  国企的问题已经是多少年来没有解决的老问题。

  最近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是看到了所有权对企业运行效率的关系。但是没有摆脱对公有制的迷信,依然要靠一部分公有资本在企业中发挥作用。

  混合所有制并非新概念,早在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就已提出。那么为何再度提出这个概念?中央的意图是借助混合所有制,进一步降低国有股比重,以股权结构变化带动经营机制改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主任徐洪才一语中的:“国有企业不创新,只剩下华为、中兴、阿里巴巴搞创新;国有银行不创新,依靠民营银行搞创新,这不行。国企占用了这么多资源,有愧于自己的历史责任。混合所有制改革无非就是搭便车,让不用心的国有资本搭用心的民营资本的便车。”

  问题在于,混合所有制产生上述效果,必须突破临界点,即国有股变成小股东。除非国有股份降低到50%以下,否则国有股继续一股独大,国企机制涛声依旧注18。

  有鉴于国企在中国经济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国企确实比私企更能降低交易费用,加速建设的进度,所以,全盘私有化并不适合中国目前的情况。但是我们也不可把国企在基础设施中的作用夸大到其他行业,变成对公有制的迷信。该公有的就公有,该私有的就私有,实事求是,这才是正确的做法注19。

  如果我们把“社会主义”看作是一个美好的社会目标,那么,“公有制”无非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而已。但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目标与手段之间,近乎南辕北辙。因此,公有制并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如何建立适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与政治制度?只有坚决摒弃为实践所证明且不合时宜的“公有制”,才能回归到人类文明进程的正途!

  注释:

  注1:王涌《人民需要一场正心诚意的改革》根据作者2015年11月8日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班的演讲和2016年1月17日在《中国民商》新春座谈会上的发言整理,原载2016年第1期《中国民商》杂志。
  注2:(资料来源:新华网·发展论坛2005年12月31日)
  注3:胡显达《21家被查央企何以成为腐败重灾区?》2015年6月20日于论道书斋。
  注4:同注1。
  注5:大海之声《对中共建国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几点反思》,2016年2月1日《共识网》。
  注6:同注5。
  注7:曹正汉《反思“国有经济强国论”》,2014年第7期 《炎黄春秋》杂志。
  注8:同注7。
  注9:黄家扬《怎样评价毛时代的经济成就》,2012年7月16日《共识网》。
  注10:张光《从财政看中共国家权力边界》,2014年10月7日《价值中国网》。
  注11:同注10。
  注12:荣剑、马国川《国家主义还能走多远》,2013年1月11日共识网。
  注13:陈志武《国企的存在破坏了规则的公平性》,《财经网》2013年4月8日,(原题:我为什么主张“国退民进”)《经济观察报》。
  注14:盛洪《全国人民在养国企》凤凰网《财经》频道2013年11月8日。
  注15:盛洪《“国”字僭称,“企”图何为?》,2015年11月1日于五木书斋。
  注16:张立伟《中国国企改革是个政治问题》,FT中文网2012年6月15日。
  注17:胥志义《公有制是奴隶制的翻版》,2014年10月11日《共识网》。
  注18:刘胜军《国企为什么要改革?》蓝鲸财经记者工作平台,2015年9月9日。
  注19:茅于轼《中国需继续破除“公有制迷信”》,《中华论坛》,2016年1月25日。


本文转载自: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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