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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南丨心理辅导员1人丨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心理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aoxiao168    时间: 2019-1-7 16:31
标题: 湖南丨心理辅导员1人丨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心理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链接:2018-2019高校应聘笔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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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心理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学生心理辅导员。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设置招聘岗位1个:学生心理辅导员;计划数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愿意为学院的发展努力工作;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心理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年龄: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90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本科毕业生24周岁以下(1994年12月31日(含)后出生)。
  (六)必须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员(三级)及以上技能资质;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学生朋辈辅导员、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有一线辅导咨询经验者优先。
五、其他要求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须有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加盖党组织盖章的书面证明;
2、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是指班长、团支书或校、院(系)团学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须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3、校级以上奖励须有学校职能部门盖章的荣誉证书原件;
4、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于2018年7月15日之前取得。资格审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由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开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含确认能在2019年7月15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内容)、加盖公章;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网站主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至2019年1月8日(17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后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请自行到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聘任制心理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本硕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心理咨询师证、学生干部任职材料、荣誉证书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139073303@qq.com  报名(所有材料原件在来校参加面试时现场进行查验,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及报名表原件等将现场收取)。发送邮件名务必以“姓名+岗位名”格式注明,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名邮件。
报名联系电话:1390733030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单位: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人力资源部(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石宋路湖南工业大学工学院校区科技楼304室)。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五)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入围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六)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初定2019年1月12日上午。面试:初定2018年1月12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院内通知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与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有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编制外人员聘用手续,4年一聘,签订聘用制合同,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人事档案由株洲市人才交流中心托管。被聘用人员至少工作满5年后才能报考硕/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以湖南工业大学相关规定为准。被聘用人员按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规定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623702(学院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1-22622596(学院纪检)
  
附件:湖南工业大学2019年聘任制心理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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